什么是静脉血栓栓塞症VTE

静脉血栓栓塞症(VTE)为癌症患者的主要并发症,发生率为4%~20%,并且为致使死亡的缘由。VTE包括深静脉血栓形成(DVT)及肺栓塞(PE)。癌症患者DVT的风险增加数倍,住院的癌症患者及正接受药物医治的患者产生DVT的风险更大。基于人群的研究发现,癌症患者血栓形成的风险增加4.1倍,接受化疗的患者风险增加6.5倍。

1)简介肿瘤患者血液呈高凝状态,肿瘤患者抗凝血酶原、蛋白c、蛋白s水平下落或缺少,使抗凝活性下降。致使肿瘤患者血液呈高凝状态,易构成血栓。另外,肿瘤细胞膜上可产生少许的凝血酶,引发血小板粘附与聚集或沉积于血管内膜,使其功能受损,加上内皮细胞、血小板和肿瘤细胞之间存在复杂的相互作用而产生静脉血栓。病人化疗后常有恶心、呕吐、腹泻等消化道反应,故不愿进食、饮水,致使血液粘稠,呈高凝状态。肿瘤病人化疗时,化疗药物血管内皮有明显的损伤性,可引发血管纤维化和血管内皮损伤,致使肿瘤患者容易出现血栓。

2)防治方法1.癌症住院患者如果无出血或其他抗凝忌讳证应给予抗凝药物预防VTE。

2.非卧床的癌症患者全身化疗期间,是不是需要运用抗凝药物预防VTE?

(1)不推荐常规运用抗凝药物预防VTE。

(2)接受沙力度胺(thalidomide)或lenalidomide化疗药物或糖皮质激素的患者产生血栓的风险较高,应给予抗凝医治预防VTE的产生。根据目前的循证证据,对同时运用沙力度胺和化疗药物的肿瘤患者推荐运用LMWH或根据INR调剂剂量的华法林。(使INR至1.5)。

3、接受外科手术的癌症患者是不是应在围手术期给予抗凝医治预防VTE?

(1)所有接受恶性肿瘤相干手术的患者都应给予预防血栓栓塞的医治。

(2)接受腹腔镜手术、腹腔镜检查或开胸时间超过30分钟的患者都应接受低剂量普通肝素或LMWH医治,除非患者有活动性出血或出血高风险。

(3)抗凝医治应在术前给予,或术后尽早实行。

(4)非药物医治可作为药物医治的辅助手段,但只有患者因活动性出血有抗凝忌讳证时才能单用非药物手段预防VTE。

(5)联合运用非药物方法与药物医治可更有效地预防VTE,尤其是针对高危患者。

(6)术后抗凝药物的运用最少延续7-10天。术后有残留病灶、肥胖或既往有VTE史的高危患者接受腹部或盆腔大手术,抗凝医治应延长至4周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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