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孕产妇应在以下几个时间节点进行产科静脉血栓栓塞症(VTE)风险动态评估

1.孕早期

首次产前检查或建大卡时应评估VTE风险,必要时孕早期开始行预防性抗凝治疗;有条件者可在社区服务中心初次登记(建小卡时评估,发现高风险人群及时转诊。

2.孕28周

产前检查时密切监测孕产妇情况,如新增VTE风险因素或并发症需重新评估VTE风险,根据指南完善抗凝方案。

3.分娩当日

产后及时评估VTE风险,必要时行抗凝治疗。

4.临时评估

孕产妇出现孕期住院、危险因素改变、制动时间延长等情况时应重新评估。基于积极预防的原则,主要根据昆士兰()和英国皇家妇产科学会()孕产妇VTE最新指南内容,采用评分法进行风险评估。危险因素分为产前因素、产后因素和临时因素3个类别;同时存在多种因素者,分数可以叠加。产前风险评估包括产前因素和临时因素;产后风险评估包括产前因素、临时因素和产后因素;临时因素消失后不再作为危险因素。根据风险程度将影响分为极高危(≥4分)、高危(产前为3分)或产后为(2~3分)和低危(0~1分)3个等级。

孕产妇VTE危险因素评分表

二、经评估后,确定小剂量低分子肝素(LWMH)应用时机

1.产前评估为3分者妊娠28周开始应用;≥4分者评估后即刻开始应用,持续至分娩前24h;

2.产后评估为2分者应用至出院,≥3分者应用至产后7~10d;

3.明确VTE者需要长期行抗凝治疗,至少应用至产后6周,总疗程至少3个月;反复发生VTE者,需要考虑延长抗凝治疗时间,甚至终生抗凝治疗;有出血风险者慎用。

三、产前、产后预防和治疗剂量的LWMH应用方案

四、孕产妇应用LWMH的禁忌证和慎用情况

上海市母婴安全专家委员会,上海市医学会围产医学专科分会,等.上海市产科静脉血栓栓塞症防治的专家共识[J].上海医学杂志,,43(11):-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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